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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法案123:财产止赎时间表

2017年房产税

2018年3月1日:
未缴的不动产税交由县司库征收. 另外还有4%的管理费和每月1%的利息.

2018年6月1日:
第一类邮件第一次通知.

2018年9月1日
第一类邮件的第二次通知.

2018年10月1日:
每个未缴欠税的包裹加15美元的费用.

2019年2月1日:
第三次通知(挂号信).

2019年3月1日:
未缴欠税的财产将没收给县司库. 另外还有354美元的费用,利息从1%增加到1%.每月5%,追溯至2014年3月1日.

2019年3月1日至5月1日:
产权查册是为了确定所有有权通知的业主.

从2019年6月15日开始到1月15日. 30, 2020:
第四通知以挂号信和个人通知送达.

1月. 2020年3月1日至30日:
巡回法庭审理止赎申请.

2020年3月1日:
巡回法院判决取消抵押品赎回权. 业主有最后31天的时间赎回物业.

2020年3月31日:
赎回权到期. 业主失去了对财产的所有权利.

8月. 或9月. 2020:
以最低出价公开拍卖的物业(未征收的税款、利息及费用). 房产卖给出价最高的人.